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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重点函〔2020〕16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安排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规划的项目、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项目以及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前期费用于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研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咨询、评估、审查、论证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单位。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关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直接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由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三)申报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申请报告(一项目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组织(委托)开展前期工作的承担单位基本情况;本批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项目要求尚未落实相关经费来源、年底前可以完成支付(已签订前期工作委托合同的请提供相关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和盖章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4.项目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5. 2021年前期工作经费估算及落实情况,要求逐项列明前期工作及费用明细、收费标准;
6.申请前期工作经费的主要理由和项目建设的政策依据(请提供政策依据文件首页、项目在文件中的页面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7.相关附件:二级项目入库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围,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进度、相应前期工作费用是否符合取费标准等。申报单位应会同级财政部门核查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的其他财政资金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
申报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单位,及时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与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处室加强沟通衔接,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确保资金当年安排当年使用,避免资金沉淀和资金浪费。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按照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填写《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委(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电子版请发送至jw_gdzdxm@gd.gov.cn。申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报送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附件:1.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2.二级项目入库申请表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4日
咨询方式:
新型基础设施:王志颖83133103;
公路、港航工程:欧阳特辉83138658;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郑磊83138657;
机场工程:王兵83138646;
能源工程:杨洋83133175;
农林水利:夏万军83133079;
城市道路:范成砖83134690;
国家、省级重大区域发展平台:谢怡莉83133073;
环保工程:杨昆,83133190;
产业工程:赵志磊83133172;
重要商品物资储备:胡润楠83133090;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盖云霞83133122。
(联系人及电话:李若萱、李一凡,83134551、83138614;
邮箱:jw_gdzdxm@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