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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区字〔2020〕57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20年11月11~15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将举办超过8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论坛会议和分会场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助力区域经济恢复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20年11月11~15日
二、展会地点
广东团设于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项目遴选范围
(一) 参展项目征集。
为使广东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地反映我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原始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积极成效,充分展示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广东团将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
2.遴选一批疫情防控科技成果和疫情催生的新业态项目参展。
3.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物展品,展示效果良好的项目参展。
(二) 签约项目征集。
为进一步提高参展实效,除现场展示洽谈外,广东团拟在展会期间举办项目路演、签约活动,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荐签约项目条件如下:
1.项目应是自2020年1月至今,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待签约项目。
2.项目主要侧重于重大项目联合研发、科技产业开发项目以及技术交易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共建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等共建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
3.项目实施在区域、行业方面具有示范及指导意义,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4.合作意向应真实合法,材料完整有效。
四、组织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二)请各地市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签约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需求情况做好签约项目征集推荐。省科技厅将适时到各地市摸底调研项目情况。
(三)鼓励各地市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3~5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五、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28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二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电子邮箱。
请意向签约单位于9月28日前,如实填写签约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广东团将对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进行筛选,遴选确定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
七、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
电 话:020-83717947、83163254
邮 箱:stechb@vip.163.com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杨保志
电 话:020-83163862
附件:1.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省科技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