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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0〕2号),构建开放发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生态环境,现就广州市软件示范平台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面向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通用操作系统、CPU供应商进行征集。
(二)工业软件。重点面向工业实时操作系统供应商,研发设计工业软件(CAD/CAM/CAE/EDA)提供商进行征集。
(三)区块链。重点面向具有自主底层区块链技术、提供区块链标准化对外服务能力的平台供应商进行征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具备独立办公场地、30人以上研发团队;应从事操作系统、CPU、区块链、工业软件核心基础技术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
(三)申报平台应具有自主核心创新能力,已建成并正常运营,拥有相应的平台适配环境、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为生态链企业提供适配迁移、项目孵化、技术支持等能力支撑。
(四)申报平台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要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的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7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7月27日下午17时前报送至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406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冯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83491585、83491573。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进行入库公示,入库软件示范平台数量总共不超过10个,有效期两年。软件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按照申报单位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和淘汰。
四、其他事项
(一)推进产业资源集聚。我局将积极推动软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应用服务提供商向入库软件示范平台适配迁移,研发可复制推广的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
(二)建立产品资源池。对平台生态链企业适配研发、并经用户单位采用或第三方机构测试的产品,我局将研究建立入库软件示范平台产品资源池,并予以推广普及。
(三)强化政策引导。对入库软件示范平台项目、软件示范平台产品资源池项目,将按照《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0〕2号)择优给予支持。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石漫宇、赵剑,联系电话:83123856、8312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