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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厅
粤科函实字〔20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年度新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和合同书
(一) 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已立项公示,请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打印申报书(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合同书(一式5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上述材料于5月11日17:00前加盖签章后由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省科技厅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话:020-83163932、83163930,邮政编码:510033)”。若以邮寄形式报送,收件人须为“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二) 合同书签订完成后由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派人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9~2020年度新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
(一)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请2019~2020年度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尽快制定《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建议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
(二) 各实验室应组织学术委员会围绕自身实验室定位、重点任务、研究方向与内容、能力建设、组织模式等方面进行审议,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三) 各实验室请于2020年5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时间发送到在指定邮箱,我厅将统筹规划安排工作人员参会。各实验室应在2020年9月前完成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
(四)各实验室应在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后一个月内报送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备案。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省科技厅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苏国彬 陈树敏
电 话:020-83163476、83163451
邮 箱:kjtsysc@163.com
省科技厅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