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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2020〕3 号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9〕70号),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评审服务机构遴选,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评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评审工作服务机构遴选。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19〕2001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相关要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评审服务机构应开展如下各项工作: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储备包含两个方向,分别为5G应用示范方向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方向,受委托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申报项目进行材料接收、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三)出具评审结果报告报送我厅。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咨询或招标代理,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三)社会信誉良好,熟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具有从事政府委托评审服务的工作经验。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资料审核、评审组织、结果汇总等。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6380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交通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利润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12: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刘磊,电话:020-83134288,传真:020-8313428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11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