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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厅
粤科函基字〔2019〕1807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12日,《广东省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协议》(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正式签署。根据协议书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现面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公开征集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实施内容,应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我省产业提质升级发展的要求,着重从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突破瓶颈和交叉融通等方向提出科学问题,围绕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海洋科学、工程科学、数理与交叉前沿等领域,体现价值导向和应用目标导向,提出建议。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设“联合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两类,相关要求如下:
一、联合集成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基础科学中心的要求提出建议。
(二) 指南涵盖主要内容。
1.项目的立项依据和必要性(经过“联合集成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科研骨干)。
5.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国家和省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 指南申请要求。
1.“联合集成项目”指南应注意各课题之间的有机联系,各课题的设置要体现完成项目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交叉学科的联合攻关,多主体的协同创新。
2.每个指南建议整体申请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
3.指南建议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能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
二、重点支持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 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NSFC-广东联合基金已支持的内容重复。
三、报送要求
(一) 各单位可推荐“联合集成项目”指南建议原则上1~2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一般不超过10项。所提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已获得支持的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内容相重复,且应能体现广东的优势和特色,在面向全国竞争性申报时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 请于2019年12月26日24:00前提供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和指南建议表的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和指南建议表见附件)
联系人:王倩、陈翠薇,020-83163287、83163885
附件:公函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