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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广州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2017年度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
二、申报额度
对入选团队企业2018年9月-2019年8月(共计12个月)的工作场所房租(不含管理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合同金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二)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合同书扫描件;
(三)在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缴纳租金的正式发票扫描件;
(五)无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提供相关合同及说明,并提供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证明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交《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辨。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核实推荐后,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直接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盖章后,连同相关原件送至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对原件进行核查。
(三)核实。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定拟补助金额。
(四)审定。市科技局局务会审定补助名单及金额。
(五)公示。补助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公示。
五、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创业领军团队荣誉,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主管业务处室:引进智力管理处
联系方式:王天杰,020-83124153
(二)受理单位: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8A08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3日17:00时。组织单位审核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4日17:00时。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5日17:00时。
联系电话:020-81293892、81307221
联系人:张静、周国基
电子邮箱:gzljtd@126.com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