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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完善广东省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支撑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技伦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成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健全我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更好推进相关任务举措在我省落地落实,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筑牢科技伦理底线。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三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19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
(五)《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3〕4号);
(六)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八)《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九)《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
(十)《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结合广东科技创新实际,从构建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审查监管机制、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开展教育宣传和理论研究、强化治理保障等方面,提出我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18条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构建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出建立健全我省科技伦理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引导科技人员加强自律。
(二)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提出坚持促进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统一,推行开展科技活动前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或审查,加强高风险科技活动伦理审查复核,完善科技伦理监管框架及制度,监测预警科技伦理风险,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
(三)切实加强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明确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责任主体和对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给予的惩戒措施。其中特别明确,涉及财政科研项目的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四)深入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宣传和理论研究。提出开展科技伦理学科教育和常态化培训,有效引导科技伦理宣传普及和舆论监督,支持科技活动单位及人员主动开展科技伦理理论研究,开展科技伦理治理试点示范,多措并举以全面提升我省科技伦理意识和科技伦理治理水平。
(五)强化科技伦理治理保障。主要围绕统筹推进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开展,提出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协同推进三方面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是我省首个落实科技伦理治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有很多任务需要逐步落实。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明确协同共治,构建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提出组建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多部门多单位联动的广东省科技伦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省级科技伦理治理领导体系;通过明确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技伦理治理职责分工、压实各类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和引导科技人员自律等措施,加快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责任体系。
(二)突出精准施策,细化落实科技伦理治理举措。《实施方案》以落实落细《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目的,以突出结合广东科技创新实际为关键,以高风险科技伦理审查复核、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监管、伦理(审查)委员会和高风险活动“双备案”等为抓手,明确科技伦理治理举措的具体操作流程,推动各项工作稳步落地。
(三)强化伦理意识,严守筑牢科技伦理治理底线。《实施方案》以鼓励督促与严查严惩双向发力,一方面,通过学科教育、宣传普及、舆论监督、常态培训等方式,引导科技人员树立伦理底线意识,自觉践行伦理规范,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另一方面,提出明确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和惩戒方式,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有人查、有人管,惩戒有依据、有措施。
(四)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提升科技伦理治理水平。在我省教育和医疗资源较为丰富的背景下,《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教育、医疗“双试点”工作,以青年科技人员学科教育为牵引,推动科技向善;以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积累医学研究领域科技伦理治理经验。争取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科技伦理治理水平,为完善其他重点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