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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局拟于2021年11月1日举办2021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大会暨“民营企业服务周”启动仪式。现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2021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大会暨“民营企业服务周”启动仪式的策划与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大会暨“民营企业服务周”启动仪式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6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策划和执行相关活动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为党政机关筹办活动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受托单位要根据市工信局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1年广州市民营经济服务大会暨“民营企业服务周”启动仪式的策划和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议程设计、活动全程组织安排和后勤保障、邀请落实演讲嘉宾(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等)、会场及物料的设计和布置、会议资料的设计和制作、相关宣传视频的设计和制作、新闻媒体联络和同步网络视频照片直播。主会场时间半天,会场规模300人以上。
(二)交付时间:于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
(三)支付方式:本项目待工作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受托单位于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包括活动情况、宣传效果、完成绩效和费用明细),由我局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项目金额
总费用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六、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2021年广州市“民营企业服务周”启动仪式项目工作方案,包括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方案、会场设计方案、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1年8月6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5,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123818、8312394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评审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30日